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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来源:党政办公室 发布人:王晓光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18/5/28 16:28:22
河南省教育厅
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职业院校:
  为确保完成我省今年的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任务,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厅〔2018〕2号)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8年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中职招生工作的极端重要性
  中等职业教育是现代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是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中处于基础地位。招生工作是中等职业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支撑我省职业教育上质量、上水平、上台阶的重要基石。
  保持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既是教育部提出的明确要求,也是我省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首要目标任务,更是省部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的重要建设内容。《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计划(2017-2020年)>的通知》(教基〔2017〕1号)中提出“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教育结构更加合理,招生规模大体相当。”《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职业教育攻坚二期工程的意见》(豫政办〔2017〕110号)中提出“统筹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招生比例,切实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在教育部与省人民政府即将签订的《共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框架协议》中也明确提出“本协议签署后,河南省人民政府应抓紧推动本省职业教育尽快达到建设试验区的基本条件,包括保持职业教育规模,全省高中阶段教育职普比原则上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或在2年建设期内达到。”因此,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和各中等职业学校务必要充分认识到中职招生工作和保持职普比大体相当的极端重要性,高度重视,切实把招生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下大力气做好招生工作,着力提高中职招生规模。
  二、多措并举,切实扭转中职招生工作落后局面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等职业学校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职成〔2018〕366号)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招生措施,扭转中职招生工作落实局面,力争完成全省中职招生工作任务。
  (一)严格落实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严格落实职普招生大体相当的要求,科学核定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办学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职普比例较低的地方,要重点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提高中职招生规模。
  (二)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限分数政策。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科学核定普通高中招生最低控制分数线,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限分数政策,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严禁公办普通高中超计划、违反规定跨区域、以民办学校名义、突破分数限制招生,依法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确保普通高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
  (三)积极拓宽中等职业教育的生源渠道。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及时召开中职招生工作会议,安排部署当地中职招生工作,深入动员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职业院校、初中学校和普通高中学校参与中职招生工作。各有关职业院校要继续把招收应届初中毕业生、往届未升学的初中和高中毕业生、青年农民、退役士兵、在职职工、下岗失业人员等纳入中职招生范围,引导他们接受中等职业教育。
  (四)建立健全中职招生工作目标责任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职业学校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作为本地中职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校长作为本校招生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督促中职招生任务的完成。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向省教育厅递交中职招生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目标、压实责任,确保完成年度招生任务。
  (五)切实加强中职招生工作的督促力度。2018年,省教育厅将继续实行招生进度月报制度,7月至11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省属中职学校要于每月25日前向省教育厅报告招生进度,省教育厅每月通报一次。同时,省教育厅将进一步加强督查调研,对连续2年以上高中阶段教育招生职普比下降的省辖市和省管县(市)进行重点督查;对2017年职普招生比例严重失衡且中职招生任务完成比例较低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进行约谈。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要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中职招生督查工作。
  (六)进一步完善中职招生工作奖惩机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中职招生工作奖惩机制,对完成年度招生任务好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奖励,在职业教育评优选先、职称评定和专项经费等方面对招生先进单位或先进个人给予政策倾斜。
  (七)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分配的引导作用。省教育厅、财政厅将继续把中职招生任务完成情况纳入财政资金分配的指标体系,作为中央和省级职业教育专项经费分配的重要因素之一,重点向招生完成情况好、在校生规模大的省级职业教育品牌示范校和特色校倾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也要充分发挥当地职业教育专项经费的引导性作用,重点支持招生完成情况好、在校生规模大、办学效益高的中等职业学校。
  (八)严格规范中职招生和学生学籍管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各有关职业院校要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和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意见》(豫教职成〔2018〕35号)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招生制度,严格执行中职招生“10个严禁”和“25个不得”工作要求,切实维护中职招生秩序。
  (九)切实加大中职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职业院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中职招生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网络、电视、广播、纸媒和新媒体等,结合校园开放日、政策咨询会、宣讲会等活动,通过中职优秀毕业生报告会、技能表演、成果展示会等多种形式,面向初、高中毕业生和社会大众广泛宣传中职招生政策和中职国家助学、免学费、教育扶贫、就业和升学等相关政策,不断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
  三、认真查摆,坚决整改本地、本校在中职招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2017年,在全省职业教育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我省中职完成招生52.87万人,比2016年增加5.08万人,整体呈现出平稳向好的发展态势。但在中职招生工作中,一些地方和学校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个别地方对招生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得力,效果不明显;不少地方没有严格执行普通高中招生限分数政策,职普比低于4∶6,个别地方甚至不足2∶8;一些中等职业学校存在违规招生行为,严重违反我省关于中职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等。
  对中职招生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职业院校要认真查摆、坚决整改,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务求实效、组织上坚强有力。对于查摆出来的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加大对中职招生工作的督查和监管力度。
  四、落实责任,切实完成中职招生任务
  省教育厅按照职普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原则,参照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2018年应届初中毕业生数、2017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情况、本地户籍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人数等因素,下达了2018年各地中职招生任务(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8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省教育厅下达的中职招生任务数,科学分解、层层落实,确保完成2018年全省中职招生任务,为我省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河南省教育厅
  2018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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