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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院新媒体报备的通知
来源:党政办公室 发布人:王晓光 阅读:次 发布时间:2019/11/1 16:46:19

依据国家《网络安全法》和《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法律精神,结合我院《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网络舆情监控与预警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学院网络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网络舆论环境,规范各单位和各组织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管理,现决定对学院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报备,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备范围

学院各单位、组织所建与学院相关的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包括各教师、学生、商户相关新媒体)。

二、报备方式

各单位、组织认真统计核查所建新媒体,填报《郑州理工职业学院新媒体报备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负责单位。

三、任务分工

党政办公室:督促各行政单位上报新媒体并分类汇总

组宣部:督促党口上报新媒体并分类汇总

学生处:督促学生口(包括学生组织)上报新媒体并分类汇总

教务处:督促教学口上报新媒体并分类汇总

后勤处:督促商户上报新媒体并分类汇总

实训与信息管理中心:对全院所报新媒体汇总并与组宣部联合监控

四、报备时间

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8日各单位、组织上报至对应负责单位

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15日各负责单位进行分类汇总

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1月22日进行全院汇总存档,同时报至组宣部

五、学院新媒体管理原则

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建立官方新媒体的主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六、其它说明

在填报过程中有问题的可以联系实训与信息管理中心黄壮壮(QQ916665993,电话0371-56272118

附件:1.郑州理工职业学院新媒体报备表

2.郑州理工职业学院新媒体报备表(示例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4.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

二〇一九年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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