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国家《网络安全法》和《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法律精神,结合我院《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和《网络舆情监控与预警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学院网络安全管理,营造良好的校园网络舆论环境,规范各单位和各组织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管理,现决定对学院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进行报备,具体通知如下:
一、报备范围
学院各单位、组织所建与学院相关的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等新媒体(包括各教师、学生、商户相关新媒体)。
二、报备方式
各单位、组织认真统计核查所建新媒体,填报《郑州理工职业学院新媒体报备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负责单位。
三、任务分工
党政办公室:督促各行政单位上报新媒体并分类汇总
组宣部:督促党口上报新媒体并分类汇总
学生处:督促学生口(包括学生组织)上报新媒体并分类汇总
教务处:督促教学口上报新媒体并分类汇总
后勤处:督促商户上报新媒体并分类汇总
实训与信息管理中心:对全院所报新媒体汇总并与组宣部联合监控
四、报备时间
2019年11月1日-2019年11月8日各单位、组织上报至对应负责单位
2019年11月11日-2019年11月15日各负责单位进行分类汇总
2019年11月18日-2019年11月22日进行全院汇总存档,同时报至组宣部
五、学院新媒体管理原则
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建立官方新媒体的主办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
六、其它说明
在填报过程中有问题的可以联系实训与信息管理中心黄壮壮(QQ916665993,电话0371-56272118)
附件:1.郑州理工职业学院新媒体报备表
2.郑州理工职业学院新媒体报备表(示例表)
3.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4.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
网络安全与信息化领导小组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