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工作,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和服从领导,明确责任,认认真真地抓好驾驶和行车安全工作。
二、根据安全管理分级责任制要求,驾驶员为具体责任人,在学院和部门领导的指导下,对行车安全和车辆财产安全负责。
三、强化安全意识,增强应急和安全防范能力。不定期组织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做好驾驶和行车安全工作。
四、驾驶员要加强责任心,切实做好的行使和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严防出现行车安全事故。
1、驾驶员必须持有符合驾驶车型的有效驾驶证,妥善保管车辆证件,出车时必须带齐所有行车证件。
2、树立爱岗敬业的思想,始终保持良好的车况,不准带病车上路。
3、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及饭店对驾驶安全责任的有关规定,严禁酒后或疲劳驾驶。若违反交通法规肇事,一切后果自负。
4、驾驶员要自觉遵守派车规定,不随便出车;无派车单私自出车者,以旷工论处,
5、驾驶员没有出车任务时,车辆无特殊情况应停放在指定的停放地点。未经批准驾车外出产生的一切费用自理;因擅自驾车外出造成伤亡事故或经济损失的一概由驾车者承担责任。
6、及时办理有关车辆的技术检测、年检、年审、养路费、保险费等手续。
7、熟悉并学习必要的安全救护知识,制定行车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必要的车载消防及急救器材,遇事沉着冷静,及时报告,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8、增强保密意识,领导在车上谈论的不宜外泄的有关问题,驾驶员不得对外泄漏。
五、切实做好驾乘人员的安全防范工作。并根据“谁用车、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报批手续,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
六、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如发生车辆和人员的重大安全事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严肃追究驾驶员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郑州理工职业学院
二〇一六年二月